惊呆! 大温华人买家损失$32.7万 只因"付款方式"疏忽 这点千万要注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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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别犯这个错

近日,大温一场看似简单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,引发地产圈的热议。

本以为纠纷的关键点会是大家最关心的房屋价格或所有权问题,但让人没想到的是,买房时的“支付方式”,竟成为了这场官司的导火索

一个本应遵循的合同细节,导致了两个家族为此对簿公堂,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这背后的故事。

案件原告赵先生(Wokun Zhao,音译)已经结婚并且有两个儿子,在中国广州为其家族的建筑公司工作,常年在中国和加拿大两地居住。

在2015年时,为了能让儿子在温哥华接受更好的教育,赵先生夫妻俩决定在温哥华买房。

被告普雷瓦尔夫妇(Amrik Purewal和 Jisbinder Purewal)是案件中这套房屋的注册所有人。普雷瓦尔先生曾在一家木材厂工作并从事房地产开发。

案件中的这套物业最初是由普雷瓦尔先生的地产开发公司建造的,位于素里Sunnyside Park社区的2668 143A Street,普雷瓦尔夫妇在此居住。

赵先生一家对这套房子非常满意,2015年11月1日,赵先生与卖家普雷瓦尔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。赵先生同意支付278万加币来购买普雷瓦尔的房产,并预计于2016年3月28日交房

这本应是一个双赢的交易,但结果却并非如此。在合同签完的第四天,普雷瓦尔夫妇就开始反悔了

对此,赵先生还是希望能按照原本的合同成交,因此于11月7日,让妻子陈女士把银行汇票放到了对方地产经纪的邮箱里。

2015年11月17日,普雷瓦尔先生向陈女士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,明确表示他们夫妇俩希望解除合同

对此赵先生并不同意,坚持要完成销售。当交房日到来时,普雷瓦尔并未按照约定交付房产。

事情的关键是,合同中明确指出,赵先生需要通过“certified check”的方式支付10万加币的定金,但赵先生却采用了bank draft

这一“疏忽”让普雷瓦尔有了终止合同的权利,然而,当时普雷瓦尔夫妇并没有选择这么做,反而与赵先生继续进行了沟通,用一个模糊的态度,并没有明确表示要因为支付方式有问题而终止合同。

直到多年后,支付方式这个问题才被重新提及,赵先生对此深感困惑。

诚然,在支付方式方面,赵先生确实不占理,但法庭认为,既然普雷瓦尔当时并没有因为这个问题取消合同,现在再提是不公平的,这不应成为他们现在终止合同的借口。

然而,就在等待普雷瓦尔的回应过程中,赵先生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
由于普雷瓦尔未按期交房,赵先生损失了合同价与当时市场价的差额;寻找其他房产的额外费用,如中介费;因延迟交房产生的其他费用,如临时住宿和存储家具费,合计损失为$320,000加币

同时,为了防止普雷瓦尔将物业转让给他们的儿子,他又不得不支付了4278加币的费用。还有$2597加币,不得不支付两次过户费用中的第二次费用。所有这些都加起来,让赵先生承受了$326,875加币的经济损失

在法庭上,关于房屋估值的问题,双方也有着很大的分歧。赵先生的评估师提供了一个非常专业的估值,而普雷瓦尔的评估师,则给出了一个与之相对的数据。

在审查了所有证据后,法官表示,他更倾向于赵先生的评估师,因为他提供的数据更为客观。然而,在有关位置的问题上,法官选择了普雷瓦尔的评估师做出的评估。

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,法庭最终裁定赵先生胜诉。他将获得326,875加币的赔偿,加上法定利息。对于普雷瓦尔来说,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。

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,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,签合同时都应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,付款方式一定要记得遵守。一个小小的疏忽,可能会给你带来无尽的法律纠纷。

房产经纪还是普通买家,都应该深刻吸取这个教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