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冤! 华人投资大温公寓翻车 永久居民却要交$600万海外买家税 上诉失败!

204

亏大了

在本拿比的Metrotown,一栋公寓楼的华人业主,最近可谓是霉运当头。

这位业主明明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,却被要求缴纳一笔高达600万加元的海外买家税,结果还上诉失败了!

这栋位于5978 Wilson Ave.的四层公寓楼,早在2018年8月就被一家名为1164708 B.C. Ltd.的公司以3000万加元买下

截至2022年7月1日,根据最新的BC Assessment评估,5978 Wilson Ave.的价值为2322.4万加元。其中,占地0.6英亩的土地价值2312.7万,而那栋建于1967年、共38个单元的四层楼仅值9.7万加元。

交易时,公司老老实实掏了141.8万加元的转让税,但并没有被收海外买家税。如果买家是“外国实体”或“应税受托人”则应当支付海外买家税。

财政部在2020年12月的一次评估中,发现这个公司竟然是由一个中国公司“控制”的,于是向其追加征收600万加元的海外买家税

这家公司自然不干了,坚决反对。不过,经过复审后,财政部门认为他们的评估是准确的,钱还是得交

于是,这家公司只好向BC.最高法院提出上诉。法官威尔逊(Steven Wilson)就这宗案子展开了深入调查,把涉事公司的股权结构一层一层摊开了看。

原来,提出上诉的1164708 B.C. Ltd.公司,是受另一家编号公司1162509 B.C. Ltd.的委托持有那栋楼的。而这两家公司其实都隶属于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.,也是一家BC公司

但转折点来了,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.的老板,是中国南京的一家公司:南京鼎业投资地产集团有限公司

南京鼎业的大股东,是一个名叫陈脉林(Mailin Chen,音译)的加拿大永久居民。1164708 B.C. Ltd.就因为这层关系,被追加了600万的税单。

他们辩称,仅仅因为南京鼎业在中国注册,就把他们定义为“外国公司”是不公的。

他们认为,按照《所得税法》的正确解读,“最终控制权只能由一人或一实体持有”,而这个“控制者”并非南京鼎业,而是陈脉林。

“既然陈脉林控制着南京鼎业,而后者又控制着Global,再进而控制着1164708 B.C. Ltd.,那我们就不该再交额外的转让税了。”这是公司的论点。

但威尔逊法官显然不买账。他指出,省立法中对“控制”的定义包括了“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控制”。

威尔逊法官说:“简单来说,不管是从《物业转让税法》还是《所得税法》来看,南京鼎业显然是个外国公司。所以Global和上诉公司也得算外国公司。”于是,他驳回了公司的诉求

看来,这600万是逃不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