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居民在加拿大购买房地产虽然没有任何限制,但他们有可能因为买卖房地产而成为加拿大政府征税的对象:
1、物业转让税(不列颠哥伦比亚省) – 房屋合理市场价格的第一个20萬,征收 1%税率, 市场价格剩余金额部分,征收 2%税率。欲了解更多信息,请浏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财产税务局网站www.rev.gov.bc.ca/rpt
2、商品及服务税(不列颠哥伦比亚省) – 购买新屋以及大幅装修房屋,将征收 5%(GST)消费税。此外,购买2013年4月1日之前至少完成10%的新屋及大幅装修房屋。2015年4月1日前,新屋所有权转让,或销售新房转让,都需要征收 2%的临时过渡税。更多信息,浏览加拿大税务局网站 www.cra-arc.gc.ca
3、物业税(市政府) – 如果卖方已经支付全年的物业税给市政府,买家必须支付卖方交屋后当年的物业税。
居留资格和所得税
假如非居民在加拿大停留连续超过182天,他们可能会被认定为加拿大居民。而根据加拿大所得税征税规定,非居民将根据在加拿大收入缴税。税收支付的类别以及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,取决于获得收入的类型。加拿大与包括美国等许多国家有签订税务协定。税务协定的目的是避免同一收入在两个国家双重缴税。
更多信息:
非居民,加拿大税务局
www.cra-arc.gc.ca/tx/nnrsdnts/menu-eng.html
税务协定,加拿大税务局
www.cra-arc.gc.ca/gncy/lrt/vnt-eng.html
跨境税务问题
www.lawsonlundell.com/media/news/258_CrossBorderTaxIssues.pdf
非居民出售房地产
出售或处置加拿大的房地产时,非居民必须在交易完成后的十日内通知加拿大政府获得合格证明书。合格证明书只有在CRA收到预先缴清的税款或预付适当的保证金之后,才会发出。
非居民出售加拿大房地产,如果没有在十日内书面通知加拿大政府,将遭到CRA罚款。
非居民如果没有按規定时間內提交报告,加拿大稅務局将收取逾期罰金,金額為每逾期一天收取25元,最高收取金額 2500元。
以上法规还是有些例外,最好咨询会计师或律师对于特定情况的相关细节。
更多信息:
加拿大税务局对加拿大非居民房地产税务的处置程序
www.cra-arc.gc.ca/E/pub/tp/ic72-17r6/README.html
注:以上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,欲了解更多信息,请咨询專業律師法律,會計師或地产专业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