傻眼! 列治文华人房东险被罚款$5万 只因一个笔误! 这件事千万要注意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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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无关痛痒的失误,影响却这么大

只不过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笔误,列治文一位华人房东差点就要交近5万加币的巨额罚款。

不过幸运的是,这位房东最近成功上诉,法官这次罕见地站在了房东一方,让他省下一大笔罚款。

事情是这样的,徐志勇(Zhi Yong Xu,音译)是一位房东,他在Westminster Highway和6号路附近拥有一套房子。

2021年7月,徐先生按照规定,提前两个月给他的租客发了通知,说他本人或者他的配偶要搬进来,所以要终止租约。对此租客也乖乖照做了,搬出了徐先生的家。

这名租客在搬走后留了个心眼,想看看徐先生是不是在骗他。结果,租客发现搬进家里的是徐先生的父亲,并不是徐先生本人或是他的配偶

这名租客一下子就感觉抓到了徐先生的把柄,在2022年6月8日,把徐先生的行为告发给了住宅租赁部门(RTB),理由是徐歪曲了终止租约的原因。

对此,徐先生解释说,这是他的地产经纪人在填写标准表格时的一个失误,他勾错了一个圆圈,错误地表示是房东或者他的配偶要搬进来。徐先生说,本来想填的应该是他的父母要搬进来的

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个无关痛痒的笔误, RTB的仲裁员却站在了租客这一方,最终认为这个笔误是一个“致命的缺陷”,并做出了有利于租户珍妮斯(Janice Carol Walmsley)和迈克尔(Michael John Penman)的裁决。

徐先生对此相当不服气,认为仲裁员没有“认真处理真正的问题”,而是错误地简化了问题,所以,他在四月份向BC省最高法院提出了一份反对仲裁结果的请愿书。

在八月份发布的一份判决书中,BC省最高法院的法官布兰奇(Ward Branch)选择支持徐先生,但是决定把这个案件退回给RTB重新审理。

法官指出:“我认为仲裁员把这个错误定为‘致命的缺陷’本身就是一个‘致命的缺陷’,这需要法院的干预。”

布兰奇发现仲裁员在法律上犯了错误,并且“不恰当地限制了他的自由裁量权”,没有考虑是否可以根据住房租赁法来允许徐先生修改通知。

根据住房租赁法的第68条,如果RTB主管确认租客知道或者应该知道通知中遗漏的信息,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进行修改是合理的,那么他们就有权修改有问题的通知。

布兰奇还补充说,仲裁员应该“至少考虑一下表格上的偏差是否影响了它的实质”,因为批准此类表格属于RTB主管的裁决权范围。

他总结说,这两个错误足以推翻RTB的决定,但是它应该被退回给RTB重新审理,这样RTB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庭可以考虑这个案件引起的政策问题,并对搬入时间和房东“真正的最初意图”等其他论点进行“更全面的审查”。

幸好,法庭最终还是站在了徐先生这边,对他的处境表示了理解。如果没有法官的明智裁决,徐先生可能就要背上这近5万加币的罚款了。